1.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或其它组织,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以上(含甲级)资质。
2.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,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,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。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,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个月(不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月)。
3.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、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(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“中国裁判文书网”的查询结果截图)。
4.投标人没有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(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的查询结果);
5.广东省以外的企业及其人员须在“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”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的网页截图;
6.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;
7.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。 |